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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东县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04- 28 10: 08浏览次数: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东县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23〕10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会东县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会东县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会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整治依据

严格按照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服务的原则,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2〕105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环资〔2022〕609号)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二、执法整治时间、范围及对象

(一)整治时间:2023年。

(二)整治范围:会东县城市建成区。

(三)整治对象:重点对长期停放在城市市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进行集中清理。

三、执法整治阶段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3年1月20日—2月10日)

会东县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研究制定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本地区的治理对象、执法部门、任务分工,因地制宜细化相关标准、程序、措施,统筹推进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和长效治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2月11日—3月10日)    

各单位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组织开展废弃汽车全面排查,建立排查车辆信息清单,登记停放地点、车辆号牌、品牌类型、破损程度等信息,“一车一档”建立档案,掌握车辆处置情况。全面排查阶段结束后填写《凉山州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排查车辆信息清单》(附件2)。

(三)自行清理阶段(2023年3月11日—5月31日)

通过沟通引导、宣传教育、公示公告等方式深入细致开展工作,积极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确保能够取得联系的废弃汽车所有人对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应知尽知,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清理。自行清理阶段结束后填写《凉山州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排查车辆自行清理清单》(附件3)。

(四)分类处置阶段(2023年6月1日—11月30日)

执法部门根据排查的废弃汽车停放地点、车辆状态等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对道路范围外停放、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废弃汽车,由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市容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和依法进行处置。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通知车辆所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车辆报废和注销登记。车辆所有人明确放弃车辆、同意委托报废处置的,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置。车辆所有人拒绝办理报废和注销登记的,依据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等规定进行处置。(无法联系车辆所有人或车辆所有人明确放弃车辆、同意委托报废处置的,由县城管局移交县交警大队进一步处理。)

2.对道路范围内违法违规停放的废弃汽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等规定进行处置。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进行处置。

3.对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内的废弃汽车,由停车主管部门、停车管理单位组织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和依法进行处置。

4.对无法确认车辆所有人或者无法与车辆所有人取得联系的废弃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

5.对涉嫌盗抢骗、走私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废弃汽车,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处置。

分类处置阶段结束后填写《凉山州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排查车辆分类处置清单》(附件4)。

(五)考评验收阶段(2023年12月1日—12月31日)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同废弃汽车治理县级部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对各单位执法整治情况和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情况开展全方面检查抽查和考评验收。

四、建立健全废弃汽车长效治理机制

(一)建立废弃汽车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

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废弃汽车治理纳入城市治理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定期巡查、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分类处置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废弃汽车执法监管督导,将废弃汽车执法监管纳入城市市容环境治理相关考评体系。实施智能化监管,及时掌握车辆停放动态信息,实现废弃汽车投诉受理、核查建档、分类处置结果反馈、督办考评等全链条信息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

各单位要加大对回收拆解企业用地、财政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名单、地址等信息,引导回收拆解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并积极提供专业化、便利化的报废汽车回收服务。   

(三)加强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

依托现有信息管理系统,研究建立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加强汽车生产、进口、销售、登记、维修、二手车交易、报废回收等信息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研究建立认证配件、再制造件等信息查询系统,为废弃汽车治理提供信息化支撑。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

建立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县级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对上衔接和对下指导,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重大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及州级对口部门请示报告。城管执法、公安、司法等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废弃汽车治理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全县开展执法整治;商务、经信、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健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发改、经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要研究建立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各单位要将废弃汽车执法监管纳入城市市容环境治理相关考评体系,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有力有序做好废弃汽车治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报纸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强废弃汽车治理宣传解读,引导群众关心关注、支持配合、积极参与。建立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查办案件,曝光违法行为,宣传整治成果,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氛围。

(三)稳妥有序实施,严格执法程序

充分认识废弃汽车治理工作的复杂性,既要推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又要切实维护车辆所有人合法权益。畅通废弃汽车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细化明确行政执法程序,完善异议申诉机制,防止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

(四)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

坚持集中整治与落实长效管理相结合,将废弃汽车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来抓,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经验总结,完善工作举措,不断健全废弃汽车长效管理体制和机制。

(五)规范信息报送,及时反馈动态

各单位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结束后,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会东县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排查车辆信息清单》《会东县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排查车辆自行清理清单》《会东县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排查车辆分类处置清单》报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王英,联系电话:5422945,邮箱:2313931094@qq.com。    

附件:1.会东县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县级部门协调机制成员名单

     2.会东县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排查车辆信息清单

       3.会东县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排查车辆自行清理清单

       4.会东县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排查车辆分类处置清单

附件1

会东县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县级部门协调机制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王家东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副召集人:杨玉洪    县城管局副局长

黎  宏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成    员:朱显泽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胡  娟    县司法局副局长

朱  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玉华    县自然资源局工会主席         

陈建斌    会东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昌治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娅    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副局长

张建国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计量认证与特种设备监管股股长

联 络 员:蒋代文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刘峰秀    会东县节能监测中心主任          

刘志显    县司法局法治综合股负责人      

蔡  琼    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

张天保   县自然资源局执法队大队长

刘元静   会东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与应急信访股股长

孔维雁   县城市管理大队队长       

木潘伍呷 县交通运输局运输安全股股长

康兆承   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  英   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协调机制日常工作。

 

附件2

会东县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排查车辆信息清单

停放地点

车辆号牌

车辆品牌

车辆类型

所有人

联系电话

破损程度

拟处理方式

示例:xx县xx镇(街道)xx地名

车辆悬挂的车牌

大众、吉利、比亚迪等汽车品牌

轿车、suv、越野汽车、货车、客车、挂车等。

车辆登记人姓名

11位电话号码

一般破损、较为破损、严重破损

自行清理、分类处置

 

附件3

 

会东县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排查车辆自行清理清单

 

 

停放地点

车辆号牌

车辆品牌

车辆类型

所有人

联系电话

破损程度

自行处理时间

示例:xx县xx镇(街道)xx地名

车辆悬挂的车牌

大众、吉利、比亚迪等汽车品牌

轿车、suv、越野汽车、货车、客车、挂车等。

车辆登记人姓名

11位电话号码

一般破损、较为破损、严重破损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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