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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吨/年磷矿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3- 08- 17 09: 13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开展会东县亿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吨/年磷矿加工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100万吨/年磷矿加工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会东县亿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技改

投资规模:3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四川省会东县铅锌镇李家村一社

建设内容:购置振动筛、球磨机等60余套设备,充分利用会东县当地丰富的磷矿资源和现有的基础设施、就近对磷矿进行加工。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凉山州生态环境局《2022凉山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2023.6,本项目所在区域会东县属于达标区环境空气指数2.66,会东县环境空气中SO2NO2COO3PM10PM2.5等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水环境现状:根据凉山州生态环境局《2022凉山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2023.6本项目不排水,下游鲹鱼河监测断面水质状况优,达标率100%,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间,厂界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良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2017)中的Ⅲ类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间,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表明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三、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不排水

(2)地下水:本项目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分别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防止地下水水质污染。

(3)废气:露天堆场装卸粉尘设置防尘棚,干式堆场设置防尘棚的同时安排专人进行喷淋洒水。

(4)噪声:本项目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两类。危险废物在厂区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废物由市政统一清运。

、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外排废水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地下水影响分析

为了尽量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厂区采取了分区防渗的原则,针对不同的防治区域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目建成后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功能,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声学环境影响

公司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在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采用了相应的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的基础,项目噪声源强将大大降低,项目厂界噪声完全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且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贡献值小于3 dB(A)。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甚微,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5)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两类。危险废物在厂区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废物由市政统一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磷矿洗矿加工过程中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项目不设置储油罐,油品不进行储存,破碎机、筛分机所用柴油采用油品公司专业人员上门,即用即加的方式进行油品添加。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机械维修时更换的废油。

其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等级,项目风险潜势为Ⅰ级,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为物料泄漏后污染物扩散引起环境污染、中毒事故。企业在运行过程中,通过建设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建立应急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跟踪、修订,可将风险隐患降至最低,使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综上所述: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只要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风险管理相关要求,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磷矿石加工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和四川省生态规划要求,项目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通过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建设单位还需加强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总之,该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从环保角度评价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0zG_UJHXjhTgwnwhtQx7g

提取码:wk7v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十一、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会东县亿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13881489855

通讯地址:四川省会东县铅锌镇李家村一社

十二、承担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成都隆兰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5388239420

邮箱:756680862@qq.com

会东县亿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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