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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 02- 09 09: 27浏览次数: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健全健康可持续的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基本民生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近期省、州相继出台相关文件,要求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生活标准,因此继续提高我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非常有必要。

二、起草依据

根据《凉山州民政局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关于发布2023年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凉民发〔202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本通知。

三、主要内容

从2023年7月1日起,继续提高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1)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城市居民最低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740元;将农村居民最低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540元。

(2)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90元,达到1110元;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90元,达到8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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