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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 04- 19 15: 13浏览次数: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4年1月,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会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第二十三条:“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对2020年印发的《会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24年版《会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暂行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四川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凉山州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出台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效控制和减轻事件对公众和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由9部分组成,具体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与职责、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和附件。

第一部分是总则,阐述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对工作原则和事件分级等进行了说明。

第二部分是组织体系与职责,对县级组织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等进行了规范。县政府设立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发生一般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后,县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援、应急保障、新闻宣传、社会维稳、调查评估、应急专家等工作组。

第三部分是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定期对区域内重点风险源进行例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当发现或判断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建立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时提出预警发布建议,按照权限发布事件预警。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及时核实并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进行先期处置,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处置,防止事件扩大。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四个等级。按照职责权限,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五部分是后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县指挥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污染损害评估,配合州生态环境局开展事件调查,县政府配合上级政府开展善后工作。

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应急保障主要由各成员单位按照相关职责全力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过程中的保障内容。

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对预案培训、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演练提出了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评估和修订。

第八部分是附则,《预案》由会东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九部分是附件,本预案共有3个附件,分别为会东县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工作规则、会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会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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